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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項目包括 |
認可資格 |
註冊/登記護士 |
傷口護理、鼻胃管餵飼、尿喉護理、腹膜透析、造口護理、針藥注射等 |
名列於《護士註冊條例》第164章(第5條及第11條)備存的註冊/登記護士名冊內 |
保健員 |
全面護理如 : 傷口及褥瘡敷藥,協助以食管進食,量度生命表徵(血壓/脈膊/體溫),排泄情況及情緒變化 |
名列於社會福利署署長備有的《保健員註冊紀錄冊》內。凡完成一項由署長以書面批準的訓練課程或因其在保健工作方面所受的合適人選即有資格註冊為保健員 |
健康服務助理 |
一般日常照顧及健康護理,如餵食、冲涼、轉身、扶抱,量度生命表徵((血壓/脈膊/體溫),排泄情況及情緒變化 ),他們受過專業的訓練,具有關技巧培訓及護理知識 |
巳完成健康服務助理訓練課程 |
中國受訓護士 |
具有護理知識,可協助各種日常護理工作,包括一般日常照顧及健康護理。 |
持有國內護士訓練課程証書 |
物理治療師/ 職業治療師/ 言語治療師 |
可協助各種復康及治療:包括身體、言語及心智方面等護理照顧。 |
己完成相關訓練課程,並取得認可証書及執業資格 |
幼兒工作員 |
可協助照顧幼兒,包括基本自理訓練、日常生活照顧及功課指導等 |
持有認可相關幼兒工作員訓練課程之証書 |